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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怎麼解決:各國核廢料處置爭議概況


核廢料是什麼?核廢料從哪來?核廢料怎麼解決?

「核廢料」這三個字長期以來在台灣和整個國際社會,都嚴重地受到漠視,乃至忽略。但這卻是全人類都必須共同面對、共同解決的一個問題,因為只要用過核電,或甚至只有採過鈾礦,就會製造出核廢料:即便此時此刻,全世界現有437座運轉中的核子反應爐立即停止運轉,核廢料也不會自動消失,最棘手的高階核廢料也仍然需要花上超過十萬年的時間才有機會讓其輻射量回歸自然背景值。

台灣將核廢料分為高階與低階兩種,使用過的核燃料棒為高階核廢料,其餘都被歸類在低階。多數國家將核廢料依放射性分為高、中、低三類。台灣目前的分法有其疏漏,讓很多輻射劑量相對較高的器材,如燃料棒格架等,被歸類為低階核廢料,並用低階核廢料的方式處置,安全堪虞。

針對高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台灣目前尚未完成立法, 政策也並未實質進行,台電在2015年時曾經計劃將台灣使用過的燃料棒送至法國進行境外再處理,分離出鈽和鈾,做成新的核燃料。但因成本高昂、過程中有核武擴散、輻射外洩等風險,加上20年後仍需將核廢料運回原產國台灣進行最終處置,因而被國會和地方反核團體強烈反對,此計畫目前已停止進行。

至於低階核廢料的處理,台灣目前是以焚化、壓縮和固化的方式先進行初步處理,放入貯存桶後,暫時存放於核電廠內的倉庫以及蘭嶼貯存場。未來也計畫興建低階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場址經選定公告在台東達仁鄉或金門縣烏坵,不過這兩地都還有待地方性公投同意,目前因民意反對,迄今尚未舉辦。由於高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皆難產,但電廠內核廢料已經爆滿,問題迫在眉睫,因此台電傾向於先興建集中式中期貯存場,再等待最終處置場的選址作業和正式興建。

根據彭博(Bloomberg)新聞社在去年2015年的數據顯示,目前全球共有437座運轉中的反應爐,平均一年會製造出12,000公噸的高階核廢料。

這些核廢料的處置,有些國家選擇直接處置,有些國家傾向進行再處理,但如前述,再處理過程成本偏高、風險多,很多原本實行境外再處理的國家,如瑞士,都已暫停——境外再處理已非國際趨勢。

不管各國政府選擇直接處置或再處理,尋找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都是勢在必行的,因為目前科技還沒有地質處置之外的解決方案。

雖然表上顯示比利時、南韓和西班牙在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的進度上是相對比較落後的,但比利時已有一座中期貯存場,永久處置場目前也已鎖定兩個候選場址 ; 南韓則是已在去年啟用位於慶州的中低階核廢最終處置場,至於高階核廢的最終處置場,南韓政府則預計在2028年完成選址作業,並再花20到30年的時間建成啟用 ; 西班牙則是計畫蓋一座集中式的中期貯存場,不過選址過程爭議不斷,這容後再談。

首先來看到目前已決定廢核的德國,也就是1989年兩得合併以前的西德。

西德政府在1976年時選定了位於東德邊界的鹽礦小鎮Gorleben為最終處置場的預選場址。政府當初打著「鑽探石油」的旗幟進場,進行一連串的地質研究和選址作業,並鑑於當地人口稀少、經濟狀況較為落後,而不預期會遭遇太大的抵抗。

然而在1976年正式宣佈在此地興建最終處置場後,這個人口僅600人的小鎮發起了一連串的抗爭、遊行,幾十年來爆發了多次的警民衝突,最後雖然沒能擋下在當地興建一座高階核廢的「地上暫存場」,卻也迫使了德國政府重新開始其最終處置場選址作業(但Gorleben仍被列在候選場址當中)。

至於美國就商用核電的高階核廢處置場,有兩個可能的場址—兩個都位於美國西部的沙漠地區,一個是內華達州的尤卡山,另一個則是位於新墨西哥州的核廢料隔離先導場(WIPP)。

尤卡山原先在1950年代冷戰期間被選為核子試驗的基地,1987年被選為最終處置場的場址。不過因為當地位於火山區和地震帶上,加上內華達州本身並無核電,故當地居民強烈反對這項計畫,最終也因數十年的抗爭,使得歐巴馬政府於2010年決定暫停此計畫。但沒有人知道尤卡山計畫是否有朝一日會死灰復燃。

在尤卡山計畫被暫停後,美國國內接收高階核廢料呼聲最高的,就是自1999年開始便已接收中低階核廢的新墨西哥州WIPP廠,但該廠在2014年接連發生兩起工安事故,其中一場火警造成22名工作人員受到輻射污染,已暫停接受所有核廢料,在安全性問題仍然無解的情況下,原本要接受全美高階核廢料的計畫目前也不確定是否如期實行。

芬蘭在核廢處置這方面的發展其實開始得非常早,在1995年時便成立了核廢專責公司Posiva Oy。他們在2004年開始於芬蘭西部外海的一座小島上進行地質研究,並於2015年開始興建這座名為「安克羅」(Onkalo,「洞穴」)的最終處置場。這個處置場其實是地下420公尺的「八」字型地底隧道。芬蘭所採用的是瑞典所提出的KBS-3處置概念,也就是將使用過的燃料棒放入鑄鐵中,再密封至銅罐中放至地底的隧道內。每個膠囊狀的容器的都會被火山灰風化的膠狀黏土包圍,這種膠狀黏土將會讓他們免受附近岩層的移動的影響,也讓水無法進入容器當中。而泥土塊和更多的膠狀黏土也將在完全封存前將地道填滿。

瑞典也是使用相同的技術,不過因為他們已在1985年啟用一座中期貯存場Clab,所以進度上較芬蘭慢一些。瑞典在Formark的地方公投同意之後,正式確定將在這個原本就擁有一座核電廠的小鎮興建最終處置場,預計2020年完工。

不過2012年瑞典斯德哥爾摩的皇家科學學院公布了一份報告指出,芬蘭和瑞典所採用的KBS-3處置技術中,所使用的銅製貯存罐最多只能保持良好狀態1000年,而非官方聲稱的的十萬年,芬蘭的獨立研究機構的實驗結果也有相同的結論。

芬蘭輻射與核電安全機構(STUK)便要求Posiva進行後續研究,但其結論與瑞典核廢料管理公司SKB相同,也就是提出質疑的實驗團隊所使用的是純水,但真正在地質處置的過程中並不會有純水的存在。且即便純銅在乾淨的無氧水中「可能會有一層薄薄的表層被侵蝕」,但「在地質處置中不會造成任何的差別」。這整件事情到現在都仍存有爭議。

接下來是國際上就最終處置場的選址過程常見的一些爭議,也就是台灣未來應該引以為鑒的問題。

  1. 「自願」場址不見得真的「自願」

首先,所謂的「自願場址」不一定是真的「自願」。這聽起來或許有些弔詭,但事實上就是地方的行政機關為了回饋金和補償金,在未取得當地居民同意前向中央政府表達接收核廢料的意願。

這樣的情形在最近的西班牙就引起了不小的爭議。2004年,由於核電廠內的燃料池即將裝滿,西班牙國會針對未來核廢料的處置問題,核准了一項集中式核廢料貯存場的開發計畫。而針對場址的選擇,當時的中央政府是直接開放全國各地的有意願的市政府和市議會提名自己為候選場址——最後共有8個城市提出了這樣的意願。

不過在這八個城市的候選名單在2010年公佈之後,對於這個計畫的反對聲浪便開始出現——特別是針對這整個選址過程中的民主性:當時昆卡省(Cuenca)Castilla La Mancha自治區的首長María Dolores de Cospedal並沒有事前告知其境內小鎮Villar de Cañas,他將要接受核廢料的計畫和意願,但西班牙政府在與地方政府還是在2011年決定在Villar de Cañas興建這座集中式中期乾式貯存場(Almacén Temporal Centralizado,簡稱ATC)。

而後,Castilla La Mancha自治區的首長、同時也是人民黨秘書長的María Dolores de Cospedal在2015年卸任,取代她的是工人社會黨(Partido Socialista Obrero Español,簡稱PSOE)立場上較反對ATC的Emiliano García-Page。García-Page上任之後把當地的自然保護區從原本的1000公頃擴大到2500公頃,範圍涵蓋ATC預設場址,企圖阻止這座中期貯存場的興建。對此,西班牙司法部稱中央政府才有規劃自然保護區的權力,而工業部則放話如果無法興建ATC,電價將會成長超過30%,雙方展開了一連串的攻防。

日本也有過類似的情形。原子力發電環境整備機構(Nuclear Waste Management Organization,簡稱NUMO)自2000年成立以來便開始尋找可能的永久處置場場址,並開放全國各市申請為自願場址。2007年位於四國高知縣的東洋町(Toyo)行政機關提出了接受核廢料的意願,但在當地3000多名居民強烈反對的情況下,最後以町長請辭下台、繼任者退回申請收場。

2. 「由上而下」的選址作業

另外一個普遍的現象就是所謂「由上而下」,由中央逕自做出的決策,往往都會因為地方上的反彈而失敗。

南韓就有過這樣的經驗。2003年,政府在未徵詢當地民眾意見的情況下,宣佈將於浦安(Buan,舊譯扶安)興建高階和中低階放射性核廢料的永久處置場。

當時南韓的公投法才剛在國會通過,尚未正式實施,當地居民為了表達他們的不滿發起自主性的地方公投,並以投票率73%、超過九成反對核廢處置場的結果向政府當局抗議。雖然這場公投並沒有法律效力,但伴隨著他們7個多月的抗爭、200多天的靜坐、多次的警民衝突、100多人受傷之後,南韓政府總算讓步,取消了在浦安興建最終處置場的計畫,只好另尋他地。

位於英國西北方Cumbria的塞拉菲德(Sellafield)核子工業區啟用於冷戰期間的

1956年,是世界上最老的核子工業區之一。此廠區主要由兩座再處理廠(Magnox 和THORP)、一座擁有六座反應爐的核電廠(目前在除役過程中)所構成。此廠區不僅多次被發現排放廢棄液體至海中,使得愛爾蘭海成為全球最受輻射污染的海域,也曾發生過英國史上最嚴重的核災「Windscale大火」。

英國政府原先計劃在塞拉菲德直接興建一座價值120億英鎊的地質最終處置場,但在地方團體堅決反對的情況下,Cumbria地方議會在2013年2月底否決了這項計畫,也讓英國中央政府頓時找不到適當的地點做高階核廢的最終處置,只能於2015年9月正式重啟選址的相關作業,預計2017年決定場址,以便在未來的十萬年,存放全英國的高階核廢料。

3. 假「探勘」、「研究」之名,行建廠作業之實?

再來就是像先前提到的德國那種假探勘或地質研究之名,行建廠作業之實的狀況。

日本政府也在2001年於北海道北端的幌延町,一個2500多人的小鎮,興建一座地下深350公尺的地下實驗室(Underground Research Laboratory,簡稱URL)。雖然日本政府一再保證這只是一個地下研究中心,僅負責進行單純的地質研究,且過程不會涉及放射性物質,但在政府目前對於最終處置場候選場址仍毫無頭緒的情況下,還是有不少當地民眾擔心自己的家園未來將被核廢料佔據。該研究中心負責人清水和彥(Kazuhiko Shimizu)就坦言,幌延確實「有潛力」成為安全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4.環境種族主義?

「環境種族主義」就是所謂的環境種族歧視,最經典的案例就是美國的尤卡山計畫。

尤卡山位於內華達州和加州邊界的沙漠地區,當地的West Shoshone人在此以居住超過12,000年,著名的莎卡佳維亞(Sacagawea)就是一位West Shoshone。他們對於尤卡山也有著特別的情感,並把他視為「力量」的象徵。

但美國政府在1951年強制徵收了他們3500平方公里的土地作為核子試驗基地,根據當地人的說法,造成了動物離奇死亡、人類異常掉髮、土地顏色轉黑等奇怪現象。即便如此,美國政府還是決定在1987年將此地選為最終處置場的候選場址,也是當時全美唯一的一個候選場址。

反對者認為當地位處地震帶,本身就不適合貯藏核廢料,遑論要把它埋在地底深處長達數萬年。對當地居民而言,如果輻射外洩到地下水中,也會進而影響他們日常的水源,對居明嵾體健康造成更多負面的影響。當地原住民在美國大環境中一直不被重視,內華達州本身根本也沒有使用核電,卻因為人口較少而被選為處置核廢料的地點,讓不少人認為這完全就是種族歧視。

雖然歐巴馬政府已在2010年宣佈暫停這個計畫,但對當地居民而言,在正式宣佈取消此計畫之前,他們還是會擔心計畫死灰復燃。

這其實跟台灣蘭嶼當初的情況很相似。蘭嶼沒有用到一度核電,卻要為核電發展承受風險,政府當初宣稱要興建罐頭工廠,在未經當地達悟族原住民的同意,甚至認知風險的情況下,就在他們的家園放置低階核廢料。當初政府計劃將這些核廢料暫時放在蘭嶼,再進行海拋,但在1993年核廢料海拋正式在國際上被禁止之後,這些核廢料就這麼留在自然條件不適宜存放的蘭嶼直到如今,政府多次答應遷出也屢屢跳票。

在低階核廢料的處置幾乎毫無進展的情況下,台灣三座核電廠的燃料池也都即將爆滿。也就是說,接下來台灣的高階核廢料也將成為一個相當棘手的問題,政府也勢必要開始針對高階核廢料的處置提出相關法規及政策,並開始中期貯存場或最終處置場的選址相關作業。

期許新政府寧可多花一點時間和精力確保選址過程的民主、公開透明和公正性,也不要重蹈美國、日本、韓國等國的覆轍,因黑箱作業引起爭議而造成核廢處置進度的延遲,讓原本就近乎無解的核廢料的問題變得更加難解。

****本文同步刊載於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綠萌季刊」2016年冬季號

**資料來源詳見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官方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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